生于1936年,台湾屏东县人。中学毕业后在烟酒公卖局屏东分局担任打字员,直到1956年考入南洋影业公司,参加了《运河殉情记》的演出,从此一举成名,为她打开了未来的星光大道。 1957年她以《三美争郎》(1958年才上映)参加征信新闻社〈****的前身〉举办之第一届台语片影展**奖,以黑马之姿击败小雪及小艳秋,获得最佳女主角奖。1958年结束与南洋公司的演出合约后,因其清纯的银幕形象,很快便被中央电影公司网罗为基本演员,开始演出国语片。同时还入选「影剧周报」举办的读者票选最喜爱台语影星**第二名,名次仅次于小艳秋。 在大家眼中的她不但聪明、领悟力强,待人更是亲切一点也没有明星架子,因此很得人缘,可惜因为她较喜欢宁静的生活,很快地便决定急流勇退,在1959年完成终身大事后即宣告退出影坛,结束了璀璨的明星生涯。